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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证据怎样收集?

作者:未知 时间 2020-05-26 来源: 阅读数:1413

 一、离婚证据怎样收集?

  1、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、电子邮件内容、电脑博客日记、QQ聊天记录,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;

  2、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,碍于情面、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“忏悔书”、“认错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协议书”等形式的文字材料;

  3、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、流虻淫乱、开房约会、非法同居等行为,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;

  4、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、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;

  5、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。

  6、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,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采集;

  7、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、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等。

  二、诉讼离婚流程

  第一阶段:起诉阶段

  1、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、副本及相关的证据;

  2、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、材料,进行审查;

  3、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、要求,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,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,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

  第二阶段:答辩阶段

  1、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,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;

  2、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,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,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。

 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。

  第三阶段:开庭审理阶段

  主要是开庭审理,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,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,会延期开庭一次。开庭时候,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。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:

  法庭调查→法庭辩论→法官调解→双方总结

 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。

  三、 离婚证据的种类

  民事诉讼证据是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后,向法院提交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。证据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。
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了民事证据有7种: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、证人证言、当事人陈述、鉴定结论、勘验笔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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