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电话:13920557198

在线咨询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服务领域>遗产继承>正文

(遗产继承)民事起诉状

作者:未知 时间 2021-07-25 来源: 阅读数:1487

(遗产继承)民

 

原告***,女,****年*月**日生,*族。****大学退休职工,住**区清**路**号**楼*门***号,电话***********

被告一***,男,****年*月**日生,*族,****大学退休工人,住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,电话:********

被告二***,女,****年*月**日生,*族,*******大学工人,住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,电话********

被告三**,男,****年*月**日生,*族,**市************警察,住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,电话********

 

 

诉讼请求

一、判决由原告***继承***以下全部遗产:

1、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房产50%的产权。

2、***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15万元

二、诉讼费由**承担。

 

   事实与理由

一、事实经过

被告***与被继承人***系夫妻关系,育有三个子女,分别为长女被告***、长子被告**和小女儿原告***。在***查出患有癌症前,家庭关系还算和睦。

。。。

***认识到,被告父子二人不愿意为其治病花钱,即便她只剩下几个月的生命,她对父子二人的行为感到气愤与失望,遂于病患中立下遗嘱,将自己的财产份额,即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和夫妻共同存款中属于自己的份额,全部留给了原告***继承。

***去世后,被告***便意欲出卖*****房屋。***的存折也一直由被告***持有。

 

二、遗产范围

(一)**市**区*******楼*门***号房产50%的产权份额。

该房系***与***婚姻存续期间购买,建筑面积68.7平方米,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房产证号为:**字第******。该房的一半产权应为***的遗产。

(二)***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15万元

***在与被告***婚姻存续期间,共积蓄存款48万元,相关存折和存单均由被告***持有。该存款扣除用于***治疗、丧葬等费用,现应剩余30余万元左右,其中一半份额共15万元应为***遗产。

 

原告认为,***的遗嘱真实有效,依法应判决原告继承***的上述全部遗产。

 

此致

*****区人民法院

 

 

     具状人:

 

                
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上一篇:王胜言律师受聘为第一批天津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律师

下一篇:遗 嘱(参考样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