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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离婚问答】“与他人同居”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?

作者:未知 时间 2021-07-23 来源: 阅读数:677

“与他人同居”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?


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
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。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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